各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公司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促进困难毕业生就业创业,以就业创业促扶贫为手段,以“就业一人,脱贫一户”为抓手,在全省同步小康的道路上积极作为,贡献力量。根据《关于做好2019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9〕56号)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2019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和范围
公司2019届全体毕业生(具体条件及要求见附件1)。
二、工作安排
(一)毕业生申请
时间:3月25日—4月8日
各学院组织符合申报条件毕业生,遵照相应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善并提交申请表(附件2)、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贵阳市农业银行卡复印件(不包括开阳、息烽、修文、清镇等三县一市开户的农业银行卡,复印件上注明开户行名称,同时,银行卡账户名须与员工姓名且处于激活状态)等材料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
(二)学院审核
时间:4月10日前
1.各学院按照《关于做好2019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文件,结合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2.各学院根据申报的毕业生情况,完善《贵州省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明细表(2019年度)》(附件3)、《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回执明细(2019年度)》(附件4)。
3.各学院在4月10日前(含10日)将毕业生申请纸质材料和各类汇总表格(含电子版,附件3和附件4,纸质材料内容顺序要与附件3、附件4顺序一致)统一报送人才招聘指导处杨梅老师,逾期不予受理。
(三)学校审核、公示、上报
时间:4月11日—4月19日
1.4月11日—4月12日,学校就业创业工作指导委员会组织工作小组(人才招聘指导处、员工资助中心牵头)集中对各学院提交材料进行审核。
2.4月12日—4月19日,学校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名单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和学校就业信息网进行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同时对公示期内存在异议的进行复核。
3.校内公示期结束后,学校将符合条件的名单及材料及时上报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
(四)拨付资金
5月8日前,省人社部门核准后报财政部门进行核拨,财政部门于5月16前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学校,补贴资金拨付至学校银行账户后,学校将于6月1日前将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全部发放到位,由计划财务处负责转账至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
三、相关工作安排
为缓解二级学院工作压力,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切实保障困难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落到实处,结合省委省政府实施精准扶贫、决胜全面小康总体部署,按照省教育厅相关工作要求,以此次求职创业申报工作为契机,融合,并行开展建档立卡毕业生帮扶工作。
1.各学院根据求职创业补贴申报材料,汇总建档立卡贫困高校毕业生(包括不以建档立卡户为由申请求职创业补贴的建档立卡毕业生)情况,登记造册(包含毕业生姓名、学号、专业、生源地等信息),纸质版、电子版于4月26日前报送人才招聘指导处。
2.在贵州省大中专就业管理系统“是否建档立卡户”栏目做好审核标记。具体操作步骤见附件5。在5月8日前,务必全面完成,精准审核,精确标记。
3.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安排专人负责建档立卡毕业生帮扶工作,要根据附件6,建立台账,分类指导,精准帮扶,做好帮扶记录,以备上级部门督查。
4.人才招聘指导处汇总全校建档立卡毕业生帮扶台账,于每年8月31日前,将当届建档立卡毕业生帮扶情况汇报至省教育厅。
四、工作联系
联系人: 杜 彪 15985110560
杨 梅 15985167264
附件:1.关于做好2019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9〕56号)
2.贵州省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2019年度)
3.贵州省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明细表(2019年度)
4.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回执明细
5.操作步骤
6.贵州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记录表